中国农业大学三亚研究院玉米高水平南繁育种基地建设项目智能化仪器设备购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临春河路211号金鼎公寓A5栋302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大学三亚研究院玉米高水平南繁育种基地建设项目智能化仪器设备购置
购置玉米育种基地所需的必要仪器设备,包括智能虫情测报仪、智能孢子监测仪等作物环境监测设备,水肥一体化系统、耕地拖拉机等种植管理与农机设备,种子包衣机、自动温控种子烘干机等种子加工与处理设备、云服务器及数据库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银河官方官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查询截图。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将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投标人存在上述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2.2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准许执业证明文件等);(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投标人针对资格要求的内容,提供“资格承诺函”,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能力承诺函》;(4)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1.潜在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准许执业证明文件等)、【授权委托书】(如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则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到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临春河路211号金鼎公寓A5栋302房获取招标文件。